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综合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中国药科大学 作者: 浏览次数:678

 

各部门、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精神及《中国药科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药大校〔201392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24年综合档案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部门、单位请按照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在综合档案室的指导下,及时完成2023年度档案归档整理工作。档案材料的形成应严格遵循谁立卷、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确保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和时效性。

2.中国药科大学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拟举办系统使用培训会。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和归档业务的深度融合将带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的重大变化。兼职档案员应加强学习和专题培训,做到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方法,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归档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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